6月22日,有媒體發(fā)布了一篇《浙江全職太太離婚時提家務勞動補償19萬,法院判補1.5萬》的報道,引發(fā)大眾關注。今年2月,5年家庭主婦離婚獲5萬家務賠償就曾引發(fā)熱議,在本次“提19萬判1.5萬”的訴訟離婚引起的輿論反饋中,公眾的認識在前期案件形成一定的趨同,對全職太太這一身份的認可度也發(fā)生了變化。
全網熱度趨勢
6月21日17時左右,天臺縣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與其他資訊平臺發(fā)布《全職太太離婚時提出家務勞動補償,法院判了!》一文,是最初的相關信息來源,但熱度較為低迷。
22日16時許,經澎湃新聞對此在新聞網站與社交平臺進行報道之后,媒體的傳播使事件曝光提升明顯。下午時段內,有頭條新聞、中國新聞周刊、藍鯨財經記者工作平臺等媒體陸續(xù)擴散了此案件的審結,當日晚間,知名律師博主@遇見吳杰臻 等多名自媒體轉評《浙江#全職太太離婚時提家務勞動補償19萬#,法院判補1.5萬》一文,輿情峰值也于19時左右形成。之后,圍繞判決結果的勞動補償數額、婚姻中家務勞動的價值、女性該不該當家庭主婦等角度產生諸多討論。
1、輿論聚焦1.5萬判決數額合理性
結合之前報道的相關家務勞動經濟補償案件來看,公眾認可家務勞動經濟價值的態(tài)度鮮明,體現在本次輿情中主流社交平臺的網民對全職太太的聲援較強,認為1.5萬元的補償過低。有不少網民對3年家務補償獲1.5萬賠償進行計算,推得每月只有416元,進一步調動網民“還不如免費保姆呢”等情緒性表態(tài)明顯。在中國新聞周刊發(fā)起的互動投票中,14.2萬人參與投票,其中12.3萬人認為全職太太做家務不是義務勞動,應有經濟補償。
(圖源:中國新聞周刊 發(fā)起的互動投票)
此外,也有網友指出報道的媒體可能有誤導大眾、帶節(jié)奏的傾向,根據原文的判決結果應是共同財產平分的基礎上,丈夫再補償妻子1.5萬,但在事件簡述中未作體現,而是在標題中將要求補償19萬與判決1.5萬的數額差異進行對比強調,使得相當一部分網民認為女方凈身出戶,只有1.5萬賠償。
2、“全職太太”的輿論評價顯著下降
經本次要求補償19萬判決1.5萬經濟補償的報道后,輿論也從個案判決結果發(fā)散到“婚姻中家務勞動到底有多值錢”與“該不該當全職主婦”話題的探討。在大部分網民對家務勞動的價值持認可態(tài)度的同時,輿論對全職主婦這一身份的評價顯著下降。
從夫妻個人層面來說,輿論認為做一名全職主婦容易讓女方與社會脫節(jié)、其重返職場的可能性大打折扣,而丈夫一方需要負責整個家庭的經濟來源,壓力也不小;從家庭關系方面,全職主婦往往一人擔負起子女的教育問題,容易出現“喪偶式育兒”現象。
輿情總結
近期婚姻關系議題熱度明顯,這類全職主婦離婚案件由于其中涉及的婚姻狀態(tài)、家庭分工形式、財產分割使該類話題成為輿論場較為活躍的存在,在主流輿論對家務勞動持認可意見的同時,由于缺乏明確的補償標準容易產生對補償數額的爭議,有律師認為,可以給出一些相對明確、可供參考的考量標準來化解爭議。在通過更完善、明確的司法解釋以及與之相應的客觀報道宣傳后,一方面可以解答公眾關于家務勞動補償標準的疑惑,也可避免帶節(jié)奏式輿論場的重復爭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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